桂平:推进酒驾醉驾专项整治,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
5月16日,桂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以开展集中夜查的方式,大力推进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,严厉打击酒驾、醉驾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,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隐患,确保有力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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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驾醉驾专项整治
集中夜查期间,桂平交警大队结合酒驾醉驾易发、高发时间节点和地点等特点,通过定点设岗的方式,在重点时间段,紧盯宾馆酒店、餐饮点、KTV娱乐场所、夜宵摊点周边等重点场所,以及北江沿江路等重要路段,加强警力部署,对过往车辆进行严格排查,强力打击酒驾、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,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度测试,做到发现一起依法处置一起,全面提升路面管控,形成严管严处高压态势。同时,交警同步打击无牌无证驾驶车辆、货车超载、不系安全带、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,全力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有序。
当天夜查行动中,大队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1起,其中查处酒驾醉驾行为7起,查扣车辆16辆。
部分违法案例曝光
01
桂RR***0
2023年5月15日 22时12分,陈某某驾驶桂RR***0小型汽车在木乐富民路行驶时,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,经对陈某某呼吸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23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。
桂平警方依法对陈某某作出拖移机动车,暂扣驾驶证6个月,罚款1000元,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。
02
无号牌
2023年5月12日20时27分,杨某某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在木乐镇一中路段行驶时,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,经对杨某某呼吸式酒精检测,结果为23mg/100ml,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。经查,杨某某还存在驾驶摩托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、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车辆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。
桂平警方依法对杨某某作出扣留机动车,暂扣驾驶证6个月,罚款1450元,驾驶证记31分的处罚。